2009年6月23日 星期二

爸爸偷情害女兒偷竊

爸爸偷情害女兒偷竊
新報‎-2009年4月2日

性格內向的理工大學三年級女生竟因父親有外遇,令母親終日鬱鬱不歡,以致自己極度擔憂母親而患上情緒病,更失控於一個月內兩犯店舖盜竊。女生早前經審訊後,被裁定偷取一包價值8.5元的合桃麵包罪成,昨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令。暫委裁判官張君銘判刑時斥責被告在短期內犯下相同罪行,毫無悔意,令感化令的條件之一,是要被告接受精神治療以及參加群體活動。

就讀理工大學醫療化驗科學系的21歲女被告謝詠琳,曾有一次盜竊案底。控罪指她於今年2月17日在大埔超級城的英王麵包店內,偷取一袋價值8.5元的合桃麵包。被告雖然毋須坐牢,但卻因今次犯案留下案底,身為應屆畢業生的她更面對校方的處分,為一袋麵包而犧牲前途。

辯方在庭上亦呈上被告父親的求情信,指出因為自己有外遇而影響女兒,深感後悔。而理大10位導師亦聯署為被告求情。被告在庭上聽取判決時落淚,張官判刑時表示,被告是經審訊後判罪,反映她毫無悔意,加上她在一個月內在同一間麵包店偷取同一款麵包,罪行嚴重。


官斥一再犯案毫無悔意


由於感化報告亦對被告的悔意有保留,張官在庭上斥責被告成績再好也沒有用,又說被告自毀前途,質問她為一時情緒影響而犯案,是否值得,即使功課壓力大,亦不是犯案的藉口。張官警告若被告再犯案,將會被判入獄。

案情透露,被告案發當日身穿黑色外套走進麵包店,東張西望,把一袋合桃麵包放入半開拉鏈的外套內,然後交叉雙手托外套離開,店員發現追出截停被告及報警。

被告於今年1月23日在同一法院因在同一店舖盜竊同一款麵包,干犯盜竊罪被罰款300元,辯方律師早前求情時透露,性格內向的被告與母親感情要好,母親於去年底及本年初發現丈夫有外遇,被告不懂得與母親分憂。她見母親經常不開心,又不懂處理自己的情緒才犯事,反而母親察覺她有問題,於上次女兒觸犯店舖盜竊後,帶她向精神科醫生求診。
新報記者廖浩齊報道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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